本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1.给定资料中谈到了垄断行业高工资 - 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 读趣百科
解答题

本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1.给定资料中谈到了垄断行业高工资的现象,请结合材料谈谈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以及其不合理之处。不超过200字。

2.根据给定资料,谈谈什么是我国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其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1.垄断行业依靠垄断地位和国家多年的投入,赚取着超额利润,本身就比其他行业具有分配优势。垄断行业利用本属于全民所有的国家资源和行政权力赚取利润,所赚取的 利润本应该上交国家,作为税收造福全民,但却被以各种形式转化为工资或工资外收入,成为了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同时,由于体制僵化、分配关系混乱,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没有反映真正的按劳分配原则。2.我国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体现了市场法则,符合我国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基本方针。兼顾公平就是要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把分配比例保持在一定的合理界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举一反三
解答题

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7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粱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吴的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病人,不接受村委会干部的调解。李某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苏某,让王某支付500元,用于医疗、住院和护理吴某的误工费,并每年再支付360元,弥补吴某因手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经济损失。

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苏某患有精神病,这种病在发病期间,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苏某放火燃烧高粱秸和伤害吴某的行为是在发病期间发生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要求依法处理苏某是不合法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则苏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应对此事负责。因此,(1)王某向李某、吴某赔礼道歉,承认对患病妻子护理不周。(2)赔偿吴某的治疗费、住院费和李某护理吴某的误工费。(3)由于吴某的手因伤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影响T经济收入,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0000001

机密

淮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淮政发(2002)003号

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的通知

××××××:

×××××××××××××××××××××××××××××××××××××

××××××××××××××。

注释:1.××××

2.××××

淮阳市人民政府(印)二00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

抄送:×××、×××、×××

主题词:××× ××× ×××

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年×月×日印发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1)“机密”后应加注“★”号。 (2)“淮政发(2002)003号”之“(2002)”应为“[2002]”。 (3)标题摆放不规范。 (4)注释位置不当。 (5)作者与日期位置错误。 (6)附件缺少序号。 (7)主题词稍多。 (8)附件位置不当。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韩某与王某、邹某、方某系某市锅炉厂技术科职工。2008年,他们组成了锅炉厂技术科学小组(以下简称小组)。2009年6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工人日报》社联合举办“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规定个人与集体均可报名参加,该市也设有报名点与竞赛点。王某、邹某、方某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初赛,同时小组也作为一个集体报名参加了初赛(署名为“技术科”),试卷的答题则由韩某负责。不久,初赛成绩揭晓,署名“技术科”的答卷获得89.7分,技术科获得参加复赛的资格,大赛组织者颁发的准考证上也注明参赛者为技术科。2009年8月,韩某代表技术科参加复赛,获得83分,初赛与复赛平均为86.35分,该赛点将其评为该赛点“全国一级个人优秀奖”。《工人日报》、该市日报等报纸报道时均称获一级个人优秀奖的是小组。10月,“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获奖荣誉证书”由全国组委会统一下发,该市赛点领导小组在具体负责填写获得者姓名时却填写了韩某个人的姓名。事后,荣誉证书及奖品均由韩某个人占有。王某、邹某、方某等人认为:荣誉应归于小组,而不应归于韩某一个人所有,韩某的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他们的荣誉权。在与韩某协商无效后,他们诉至法院。

问:韩某独占荣誉证书和奖品的行为是否侵犯小组其他成员的荣誉权?(5分)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答案要点《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可见,我国法律是明确保护公民、法人的荣誉权的。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护自己所得的嘉奖、光荣称号等荣誉,并不受侵害和非法剥夺的权利。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不同,荣誉权属于一种身份权,而姓名权是一种人格权(身份权与人格权合称为“人身权”)。这两种权利主要有以下差异。(1)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人格权,但是身份权则不一定是每个公民都能享有的,如荣誉权就只有在某一社会活动中成绩卓越和贡献突出的公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2001年7月2日上午,有5只羊跑到张某家的菜园子里吃菜,张某将羊圈上,待失主认领。第二天,有人路过张某家的菜园地,认出被圈的羊是王某和孙某合买的,即捎信给二人。当晚,二人到张某园地来牵羊,指责张某不该将羊圈上,双方发生争吵。王某将张某拖到路上,进行殴打,孙某也参与殴打,把张某打成脑震荡。经住院治疗,张某眼角膜受损,医疗费和误工共损失700元,张某要求王某和孙某赔偿,遭到拒绝,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羊跑到张某家的菜园地里吃菜,张某将羊圈上,且通告牵回,并无不当;被告无理取闹,共同殴打原告致伤,这是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向原告赔礼道歉外,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因调解未成,法院即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某、孙某赔偿原告损失700元,其中孙某承担200元,由于孙当时无力支付,先由王某代孙某偿付,然后再由孙某偿还王某。

问: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民法通则》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确定共同损害,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损害事实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造成;二是共同侵权人都有过错。所谓连带责任,指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履行赔偿义务的人,有权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人偿付应当承担的份额。本案二被告共同致伤原告,主观上都有过错。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有权向任何被告请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鉴于被告王某侵害情节较重,经济情况较好,故赔偿原告损失500元,被告孙某侵害情节较轻,一时无力支付原告200元赔偿费,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某校按字母A到Z的顺序给班级编号,按班级编号加01、02、03……给每位学生按顺序定学号,若A-K班级人数从15人起每班递增1名,之后每班按编号顺序递减2名,则第256名学生的学号是多少?

AM12 BN11 CN10 DM13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DK是第11个字母,那么K班有学生:15+(11-1)=25人,前K班有学生11(15+25)/2=220,还剩36人同,而第L班有23人同,故256人编号M13。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模式切换
热门推荐

:有些人非常_______看广告,他们主要是想从广告里获得企业的信息、产品的信息;还有一部分人

:有些人非常_______看广告,他们主要是想从广告里获得企业的信息、产品的信息;还有一部分人...
展开详情

: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

: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
展开详情

:美国人口在下面哪一个十年中增长的最小?( )。

:美国人口在下面哪一个十年中增长的最小?( )。 A.1890—1900年 B.1900—1910年 C.1920...
展开详情

战争︰战役︰战斗

战争︰战役︰战斗A. 地球︰地壳︰地幔 B. 火灾︰火场︰火焰 C. 教育︰教学︰上课 D. 亚洲︰中国︰...
展开详情

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 )。

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 )。 A.公司制B.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C.公...
展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