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对神学圣师阿尔诺先生所做的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① - 第一哲学沉思集 - 读趣百科

著者对神学圣师阿尔诺先生所做的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①

但是,由于也许最初用自然哲学的道理来解释这个问题的那些神学家如此坚信触动我们感官的这些偶性是不同于实体的什么实在的偶性,以致他们甚至认为人们决不会怀疑它,他们没有任何有效的理由,没有很好地思考,就假定面包的外貌是这个性质的实在偶性;然后,他们全力以赴地解释这些偶性如何能没有主体而继续存在。在这方面他们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使得他们离开了正路,就象行路的人走进了死胡同那样。

因此我不怀疑精神一渗入到一个小孩子的身体里就开始思维,从这时起他就知道他思维,虽然他以后不记得他思维什么,因为他所思维的东西没有刻印在他的记忆里。

因为,虽然也许在我里边有许多东西是我还不认识的(就象我假定在那个地方我还不知道精神有推动肉体的力量,或者精神和肉体实质上结合在一起);可是,只要我认识到在我里面的东西,仅仅因为这个就足以使我存在,我就确实知道上帝能够不用我还不认识的其他东西而创造我,从而那些其他东西并不属于我精神的本质。因为,我认为,任何东西,凡是没有它,别的东西也可以存在的,就不包含在那个别的东西的本质里;虽然精神是人的本质,可是认真说来,精神与人的肉体相结合,也并不是精神的本质。

①法文第二版:“而我们既不能理解,也不能领会”。

然而,使用这一词没有比证明上帝的存在更有用的了,而且没有比使用它更必要的了。如果不使用它,就不能把上帝的存在性说明得那么清楚。

稍后一点,我以同样的意思说,我完全领会肉体是什么;

第二件事是:上帝是正面地就象由一个原因那样由他自己而存在,在那个地方我仅仅是想说上帝为了存在不需要任何动力因的理由是基于一个正面的东西,即基于在上帝的广大无垠性本身,它是能够存在的最正面的东西;可是他〔阿尔诺〕不是这样,他证明上帝不是由自己而产生的,也不是由动力因的一个正面行动保存的。关于这一点我也同意。

因此我坦率地跟他一起承认,在第一个沉思里,甚至在其余的几个沉思里,所包含的东西并不是对各种人都合适的,也并不适合一切人的才能;不过这不是到今天我才做这个声明的。这个声明我已经做过了,而且只要有机会,我将来还要声明多少次。

这一点我认为是很明显的,一方面由于我以前说的那些事,一方面由于在那以后紧接着的一些事,因为稍微以前我曾经把不完全的东西和完全的东西加以分别,我并且说:每一个这样有实在分别的东西有必要被领会为一个由自己而存在并且同其他一切东西有别的东西。

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完全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全的东西所需要的条件都具备地来领会精神,用不着在认识物体是一种实体时所通过的什么形式,就象我认为在第二个沉思里已经充分指出的那样;我们也把肉体清楚地领会为一个完全的东西,用不着任何一种属于精神的东西。

虽然如此,阿尔诺先生在这里更进一步说:虽然我可以对我自己不用物体的概念而取得什么概念,可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概念是完全的、全部的,从而我可以确知当我从我的本质排除物体时,我没有弄错。

但是阿尔诺先生问这个冷的观念给我表象了什么,我说这个观念在质料上是错误的,因为,他说,如果它表象了一种缺乏,那么它就是对的;如果它表象一个正面的东西,那么它就不是冷的观念。这一点,我同意。可是,我之所以叫它为错误的,仅仅是因为,既然它是模糊不清的,我分辨不清它给我表象的东西在我的感觉之外究竟是不是正面的;这就是为什么我有机会把虽然也许仅仅是一种缺乏判断为正面的东西的原故。

第三点,虽然内接于半圆的三角形的概念或观念可以不包含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可是这个概念或观念不能是这样的,即我们不能领会能够在斜边上的正方形和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间,没有一个比例关系是属于这个三角形的。从而,当我们不知道这个比例关系是什么的时候,除了我们清楚地领会的那个比例关系不属于它以外,我们不能否认任何一个别的比例关系。不过,在它们两个之间的相等的比例关系上来理解这一点,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①法文第二版的标题是:“著者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

我在这里讲得太多了,好象事物本身不值得讲得这么多,这是为了指出我十分小心,怕是在我的书里出现一点点使神学家们有理由挑出毛病的地方。

第一件事是:有一些观念在质料上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按照我的意思,它们是这样的,即它们给予判断以错误的材料或机会;但是判断,在考虑作为用在形式上的观念时,认为在观念里面没有错误。

因为自一开始,在我说没有任何东西是不能追究其动力因的地方,我加上一句:或者,如果它没有动力因,可以问问为什么它没有;这句话就足以证明我认为有什么东西存在不需要动力因。

还剩下圣体圣事的问题了。阿尔诺先生认为我的意见不合适,他说,因为面包的实体一旦从圣体的面包里去掉,就只剩下一些偶性了,这是我们的一个信条。然而他认为,我不承认实在的偶性,而只承认样态,这些样态如果离开它们所依附的实体就不能被领会,从而不能离开实体而存在。

一直到这里我都是试求解决阿尔诺先生给我提出的论据并且招架他的一切攻击;不过此后,效法那些对付一个太强有力的对手的人,我将宁愿试求躲避他的锋芒,而不是直接迎着这个锋芒而上。

既然我们在我们自身里体验到这样情况,那么如果从一只狼的身上反映到一只羊的眼睛里的光有同样的力量引起羊逃跑的动作,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奇怪呢?

然而,除了上帝以外,什么东西是这样的呢?甚至在稍后一点,我说在上帝里边有一个如此巨大、如此用之不竭的能力,以致他不需要任何帮助而存在,不需要任何帮助而被保存,因此他在某种方式上是自因的。

因为,我不认为象阿尔诺先生所说的那样,①需要一种全部的、完满的认识;不过,有这样的一种分别,即:一个认识,要是全部、完满的话,就必须本身包含所认识的东西里面的一切和每个特性,因此只有上帝自己才知道他有对一切东西的全部的、完满的认识。

至于由偶像崇拜者所捏造的那些神的模糊观念,就其给他们以错误的判断而言,我看不出来为什么它们不能也叫做在质料上是错误的。

虽然铁器和火如果让孩子们或者不谨慎的人拿到是会发生危险的,可是,因为它们在生活上是有用的,没有人认为由于危险而不使用这些东西。

不错,这个正面的东西是在我心里,因为我是一个真实的东西;可是模糊不清,只有它给我机会判断这个感觉的观念表象着在我之外的、人们叫做冷的什么东西,它没有实在的原因,它仅仅是来自我的本性之不是完全完满的。

不过,当我把事物的全部本质当做形式因时,我在这上面是追随亚里士多德的足迹;因为在他的《分析后篇》卷二,第十六章里在取消了质料因之后,他举出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就是形式因,他把这种形式因延伸到一切事物的一切本质上去,因为他在那个地方还没有谈到物理组成的东西的原因(我在这里也没有谈到它),而是一般地谈到人们可以由之而得出什么认识的原因。

我当然知道有一些通俗称之为不完全的实体;可是,假如这样称呼它们是因为它们本身如果没有别的支持就不能单独存在,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把它们称之为实体是有矛盾的,就是说,一些东西是由于它们自己而存在的,同时又是不完全的,即一些东西不能由于它们自己而存在。不错,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不完全的实体,这不是由于它们作为实体来说有什么不完全的东西,而是由于在它们和另一个什么实体的关系上,它们和那个实体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东西,这个完整的东西由于自己而存在,与其他任何东西有别。这样一来,一只手是一个不完全的实体,假如你把它关系到全身来看的话,它是全身的一部分;可是如果你单独地来看它,它就是一个完全的实体。同样,精神和肉体如果把它们关系到由它们组成的人来看,它们是不完全的实体;但是,如果把它们分别来看,它们是完全的实体。

这样一来,如果冷仅仅是一种缺乏,那么冷的观念,就冷是客观地存在于理智之中而言,并不是冷本身,而是什么别的东西,那种东西被错误地当做这种缺乏,即某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在理智之外绝不存在。

但是,我将首先说在什么地方我开始证明怎么,从我不认识任何别的东西属于我的本质(也就是说,我的精神的本质),除非我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这件事,得出这样的结果,即也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事实上属于它。就是在同一的地方我证明上帝存在,我说,这个上帝,他能够做出凡是我清楚、明白地领会为可能的一切东西。

不能说这些东西既然并不是对大家都合适、都有用,我就最好不写;因为我认为这些东西非常必要,我相信如果没有它们,人们就决不能在哲学上建立任何坚实可靠的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他的反驳并不那么难受,而是看到他没有在我的著作中的更多的东西上提出反对意见而感到高兴。

如果我们不放任我们的精神去追寻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动力因,就连上帝也不例外,那么我们就不能使用它;因为在我们证明上帝存在之前,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追寻上帝存在的动力因呢?

著者致麦尔赛纳神父的信

对动力因的考虑是我们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性所具有的如果不说是唯一的方法的话,那么至少是第一的、主要的方法,我想这是人人皆知的。

我反对阿尔诺先生的头几个理由,我试求招架其次的几个理由,我完全同意后来的那些理由,最后一个除外,在那个问题上,我希望用不着费多大力气就能让他同意我的意见。

但是,现在必须谈第二个问题,并且指出单独由于我用不着另外一个实体就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实体,就确知它们彼此是互相排斥的①这话为什么是对的,我是这样指出的:实体的概念是这样的,即我们把它领会为一个能够由于自己(也就是说,不用任何一个别的实体的帮助)而存在的东西;从来没有任何人用两个不同的概念去领会两个实体而不怀疑它们是实际上有分别的。

因为,由于观念本身不过是一些形式,而且它们不是由物质组成的,每次当它们被考虑作为表象什么东西的时候,它们不是在质料上,而是在形式上被使用,如果不是把它们作为表象这一个东西或者那一个东西来考虑,而仅仅是作为理智的作用来考虑,那么当然可以说它们被作为在质料上使用了;不过那样一来,它们就既与事物的“对”绝对无关,也与事物的“错”绝对无关了。

①“dans la meme sixième Méditation”,法文第二版是“meme dans la sixième Méditation”,“meme”在句子里的位置不同因而词性也不同,意义也就随之而不同。

阿尔诺先生最不满意的、同时也是我认为他最不该反对的东西是:我说我们很容易想到上帝关于他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和动力因对它的结果是一样的。

因为没有必要让它在时间上在它的结果之先,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只有当它象我们所说过的那样产生它的结果时,它才有动力因的名称和性质。

同样,在其余的一切地方我都把上帝的存在和被保存都不需要原因的这个从上帝本质中提出的原因或理由,来同有限的东西缺少它就不能存在的动力因做比较,这样,从我的专门术语来看,无论什么地方都可以很容易地认识出它和动力因完全是两回事。

上帝的观念并不是这样的,至少清楚、分明的观念不是这样的,因为,不能说它是关于某种对它并不合适的东西的。

由于这样的证明没有遭到反对,虽然球形在那里被看作是一个具有很多边的形状,同样我不认为能够在这里重新用我使用过的同动力因的类比来解释属于形式因的东西,也就是说,属于上帝的本质本身。

最后,第三件事是:不管什么东西,如果关于这个东西我们没有认识,就不能存在于我们的心里,这话我是指作用说的,而他〔阿尔诺〕是从潜能方面否定的。

我认为没有比我以前做过的更好的解释了,那时我曾说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把动力因的意义限制到那样的一些原因上,那些原因与它们的结果不同,或者在时间上在其结果之先。因为一方面那会是没有意义的,而且毫无用处,因为没有人不知道一个同一的东西不能与其本身不同,也不能在时间上在它本身之先;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可以从它的概念中被取消,而并不妨碍动力因的概念保持完整。

有些人不相信罗马教会了,其主要原因似乎就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谁能否认,当我怕可以随便选择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不论是神学的理由或哲学的理由)强迫我们采取这一个意见而不采取另外一个意见时,我们应该主要选择那些不能给予任何人以机会和借口来脱离信仰的真理的意见呢?可是,承认实在的偶性,这个意见不合神学的道理,我认为在这里是很清楚的;而这个意见与哲学的道理完全相反这一点,我希望不久在我打算出版讨论原理的书里明显地指出来,并且在那里解释颜色、滋味、重量、以及触动我们的感官的其他一切性质都是如何仅仅取决于物体的外表的。

关于是否任何东西都不能存在于我们的精神里(就精神之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言),假如精神本身对那个东西没有实现认识的话,这个问题,我认为非常容易解决,因为当我们这样认为它的时候,我们看得很清楚,除了思维或者完全取决于思维的东西之外,没有什么东西存在于它里边,否则就不属于精神,就精神之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而言;而在我们心中不可能有任何思维(在它存在于我们心中的同时)是我们对之没有一种现实认识的。

①法文第二版:“直接接触并且围绕”。

不过,就这个例子来说,它在许多方面跟所提出的东西不同;因为,第一点,虽然也许对于一个三角形,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形状是三角的,可是有着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这个特点肯定不是一个实体,从而这两个东西的任何一个都不能被理解为完全的东西。精神和肉体也是这样。甚至这个特点也不能称之为东西,按照我说过这足以使我能够领会一个东西(指一个完全的东西)而用不着另外一个东西等等的意思,那么下面的话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再说,我在里边找到一些功能,等等。因为,我并没有说这些功能是东西,不过我特别想在东西(也就是说实体)与这些东西的方式(也就是说这些实体的功能)之间做出分别。

因为,就是在第六个沉思里①(在那里我谈到精神和肉体的分别),我也指出了精神在实质上是同肉体结合在一起的;

因为,就在这上面,我反对他认为是粗暴、不真实的,即上帝是他本身的动力因,因为,在我说他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的时候,我指出我不相信这是完全一样的;同时,在把我们很容易想到这几个字放在这句话的前头,我指出我之所以如此解释这些事情只是因为人类精神的不完满。

因为,我已经在别的地方指出过,我们不能直接由实体本身来认识实体,而是从我们对某些形式或属性的知觉上领会实体,这些形式或属性应该依附于什么东西而存在,我们就把它们所依附的这个东西叫做实体。

阿尔诺先生说,关于内接于半圆中的三角形的性质,我领会得很清楚,用不着我知道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正方形之和。对此我回答说:不错,我们可以领会这个三角形,用不着想到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和它的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的比例关系,不过我们不能领会这个比例关系应该被否定掉,也就是说,这个比例关系不属于三角形的性质。然而精神就不是这样;因为,不仅我们用不着肉体就领会它存在①,而且我们可以否定任何属于肉体的东西属于精神;因为,这就是实体与实体之间彼此互相排斥的本性。阿尔诺先生接着说的话一点也没有反对我,他说,当我从我思维得出我存在这一结论时,如果我从这一点上做成我自己的观念,仅仅给我表现为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这并不奇怪。因为,同样,当我检查肉体的性质的时候,我在里边找不出任何东西带有思维的气味;并且,关于两个东西之间的分别的问题,在把两个东西分别加以考虑之后,我们在一个东西里找不出任何一个东西不是同在另外一个东西里完全不同的,除此而外,找不出更有力的论据。

然而教会在特兰托公会议②的第十三次会议,法规2和4里说:面包的全部实体变成吾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只有面包的外貌还保留着。在这里,面包的外貌,我看只能是指面包的每一个细小部分和包围着这些部分的物体之间的这种表面说的。

最后,如果他们认为每一个东西的动力因都必须被追求出来同这个东西不同,他们怎么会象停止在第一因上那样停止在上帝身上,并且在上帝身上终止他们的追求呢?

我知道我们的神学家们在谈论神圣的事物时,当问题在于列举三位一体的三位的行列、并且在希腊人不加区别地用α’ι′τιον和α`ρχη′ν时,他们使用本原这一唯一的词,采取这一词的最普通的意义,怕的是在这上面给人以机会认为圣子比圣父小。

第二点,虽然我们能够清楚、明白地领会内接于半圆的三角形是正角三角形,用不着知觉到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可是我们不能这样清楚地领会一个三角形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用不着同时领会这个三角形是正角的;不过我们用不着肉体就清楚、分明地领会精神,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用不着精神就清楚、分明地领会肉体。

在这一部分里他仅仅谈到了三件事,这三件事按照他所理解的那样是能够同意他的。不过,在我写这三件事的时候,我是采取另外的一个意义的,那个意义,我看也是可以被认为真实的而接受下来的。

如果它还没有这些完满性,它就会把这些完满性给它自己。这句话仅仅作为解释之用;因为由于同一的自然光明,我们懂得,在我说话的时候这个东西不可能有把什么新的东西给它自己的这种能力和意志;而是,它的本质是这样的,即凡是我们现在想得出(假如它还没有)它会给它自己的东西,它都已经永远地具备了。

第二,因为这个相等的比例关系只有在一个直角三角形中我们才能清清楚楚地理解到。

因此,虽然我说过只要我用不着一个别的东西就能够清楚、分明领会一个东西就足够了,等等,不能因此就做出这个小前提:可是我清楚、分明地领会到这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虽然我怀疑或者我否认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等等。

第三,因为,如果我们否认在一个三角形的斜边上的正方形和它的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间的比例关系,我们就不能清清楚楚地领会这个三角形。

①我们直接知觉到的只是物体外貌,这种外貌是物体通过媒介而传播出来的。这样的一种学说就叫做“有意外貌”(espècesintentionelles)。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使用了我不记得曾在别的地方看过比这些更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了。

我很难找到一个比你给我寄来批评意见的那个人更明智、更能助人为乐的人来对我的著作做检查了,因为他对待我是那么温文尔雅,以致我看得很清楚他的计划并不是反对我,也不是反对我所从事的事业。虽然如此,在检查他攻击的东西上,他是那么细心,以致我有理由相信他什么都没有漏掉。除此而外,他非常激烈地反对他所不能同意的东西,使我没有理由害怕人们会认为这种客气姿态掩盖了什么东西。

也要注意,这个表面,当整块面包从一个地方拿到另外一个地方时,它不仅是被整个地动了,而且,当它的细小的部分之中的几个部分被进到它的气孔里的空气或别的物体所动摇时,它也部分地动了;这样,如果有些物体是这样的性质,即:如果它们的部分之中的几个或构成它们的所有的部分不断地动起来(我认为面包的许多部分和酒的所有部分都是这样),就必须也领会到,它们的表面是在不断地运动中的。

因为,就象神学家们吧,当他们说圣父是圣子的本原时,他们并不因此就认为圣子是由本原而生的,同样,虽然我说上帝从某种方式上可以被说成是他自己的原因,可是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出来我说过是他自己的结果;这是因为我们习惯于主要地把结果联系在动力因上,并且把它断定为不如原因高贵,虽然它经常比它的其他的原因更高贵。

但是在这里有理由可以问:一个完全的东西指的是什么?

②在1545至1563年召开的天主教公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订出许多新的教规和仪式。

最后他接着说:对于问上帝的动力因的人,必须回答说他不需要动力因;对于再问他为什么不需要动力因的人,必须回答说:因为他是一个无限的存在体,他的存在性就是他的本质;因为只有这样的一些东西才需要动力因,在这些东西里,允许把现实的存在性同本质分别开。

因此,当他不允许人们把上帝对于他自己的动力因的类似关系归于上帝时,他远没有给上帝的存在性的证明和论证提供什么阐明,相反,他把读者们弄糊涂了,阻碍读者们能够弄懂这个证明,特别是在结尾时,他结论说:如果他想必须追求每一个东西的动力因或者准动力因,他就会追求一个与这个东西不同的原因。

在这上面用不着害怕有任何产生错误的机会,因为凡是单独属于动力因的特性,以及不能被延伸到形式因上去的东西,本身都含有一种明显的矛盾,从而,决不能被任何人相信,例如,任何东西和它本身不同,或者是同一的东西同时又不是同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