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二十首(其十四) - 陶渊明诗文鉴赏辞典 - 读趣百科

饮酒二十首(其十四)

故人赏我趣,挈壶相与至。

父老杂乱言,觞酌失行次。

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

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

东晋以来,玄风大炽,一般文士都喜欢在诗文中说理。然而,他们的作品大多“平典似道德论”,颇遭后人訾议。唯有陶渊明却因其诗理趣盎然,情味深隽,大得后人推崇。同样是以诗说理,何以后世褒贬如此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陶渊明与东晋士大夫们所追求的“理”各自不同,表达“理”的方式也各异。东晋士族文人言空蹈虚,侈谈玄理,以此为精神寄托,撷取老庄陈言为篇,理赘于辞,自然不免“淡乎寡味”之讥。而陶渊明在经历了几仕几隐的痛苦摸索之后,终于毅然归隐田园,他在躬耕实践中找到了人生的归宿,在自然淳朴的田园生活中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尽管他也接受了老庄崇尚自然的思想影响,然而他所理解的“自然之理”是与俭朴而充实的田园生活紧密联系的,他所追求的“自然之理”,包蕴在淳朴笃实的田园生活中。情,旷而不虚;理,高而不玄——这正是上面所录《饮酒》诗第十四首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松下坐饮这一悠然自适的情景中引出物我两忘的境界,进而点出最高的玄理——酒中之“深味”,通篇理趣盎然,警策动人,余味隽永。此理超然物外,故言其“高”;此理又包蕴着真实的体验,质朴明快,故言其“不玄”。——情旷而不虚,理高而不玄,以情化理,理入于情,非大手笔不能如此。后世学步者虽多,终不能达到陶诗从容自然的至境。

在诗的后半部中,诗人以警隽之言将他的感受进一步哲理化:“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不觉”二字承接“数斟已复醉”而来。在醉意朦胧之中,自我意识消失了,外物更不萦于胸中,诗人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里虽然表达的是一种玄理,然而它与“饮酒”、“复醉”的主观感受相结合,所以并不显得突兀或生硬,反而使人在咀嚼哲理的同时,仿佛看到醉态可掬的诗人形象。“悠悠”者,指一般趋名逐利之徒。这两句诗,一句指他人,一句言自身,笔法简练灵活。诗人说:那些人迷恋于虚荣名利,而我则知“酒中有深味”!这个结尾可谓意味深长。魏晋以来,名士崇尚自然,而且大多嗜酒如命。在他们看来,“酒正自引人著胜地”,“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世说新语·任诞》)。所谓“胜地”、“形神相亲”,便是他们所追求的与自然之道相冥合的境界。饮酒,则是达到这一境界的一种手段。酒之“深味”,便在于此。因此,陶渊明在这里实际上是说自己在诗酒相伴的生活中、在与“故人”共醉的乐事中悟得了自然之理,而此中的“深味”是奔趋于名利之场的人难以体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