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国文学 - 毛姆读书随笔 - 读趣百科

浅谈美国文学

让我们现在就说说19世纪。郝尔曼·梅尔维尔、沃尔特·惠特曼和埃德加·爱伦·坡是那个时代的三位伟大人物。如果我必须得举出美国的三位天才作家,那我就果断地说出这三个人。只是我现在还不想说他们。我对美国的文学知之甚少,又受本篇文章篇幅所限,因此只能聊一聊那些美国文学史上最具美国特色的作品了。

在此之前,我一定要说一下亨利·詹姆斯这位作家,他有意避开美国的乡土风情作为题材。虽然他在美国作家中谈不上伟大,但毫无疑问他是非常有名气的。他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是自身的才能却无法充分发挥出来,因为他的性格中暗藏着一些不足之处。他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颇有洞察力,并且拥有灵敏的感知能力,这使得他体会到人生的戏剧色彩,但是他的灵魂是平凡的,因此不能把人类的一些基本情感理解得很深,比如爱和恨,比如面对死亡时的恐惧和充满神秘的生命。他能够很灵敏地将事物的表象看穿,这点还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到,但是他却体会不了隐藏在表象下面的深刻意味。他觉得在自己众多的小说里,《奉使记》是最好的一部。我那天又把这本小说读了一遍,令我震惊的是这本小说没有什么内容。作者并没有仔细考量不同人物该有什么不同的说话方式,每个人说话的风格都和亨利·詹姆斯一样。书中有一个从来没有直接登场的人,她就是约瑟姆夫人,是这本书中唯一的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而斯特瑞赛就是一个蠢笨、下流的老太婆,她总喜欢寻根究底。亨利·詹姆斯能让读者不停地读下去,他让读者迫切地探寻故事接下来会怎么样,如果没有这项天赋(对于小说家来说,这是最重要的),读者早就忍受不了这本书了。不仅如此,根据我的了解,只有亨利·詹姆斯一个人能把春夏时节的巴黎那美好的气氛表现得这样美丽。

让我用18世纪的一本书来开启我的话题。文学史上的自传很少,在这很少的自传中,只有《富兰克林自传》蕴含的趣味是经久不息的。这本书写得像他本人一样朴素。富兰克林美妙轻松的语言得益于他从学于名师的经历。书中生动的叙述和富兰克林所描绘的生动形象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美国人对富兰克林很苛刻,说他是个人格残缺,语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这个评价令我很费解。他实际上不过是不浪漫罢了。他是一位机智聪明又勤奋的成功商人。他祝愿自己的同胞,却也能够摆脱他们的蒙蔽,同胞们的失败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进而达成目的。

就文学本身而言,它是一门艺术。不能把文学当作哲学、科学,也不能把文学看成社会经济、政治,文学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他人获得快乐。

有一位作家让他的同胞很骄傲,我不想诋毁他。我必须要肯定,他是一位魅力四射、心地善良的名人。从他的日记中,你能读出他的深谋远虑并为之感动。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爱默生的文章就像在演讲一样,他可是一位演说家。音色和气场能给演讲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写出的文章却不会有这种力量。说实在的,我觉得他那很有名气的《论文集》并不能给人帮助或者让人感到快乐。他所写出的文章离陈旧腐朽并没有多远。他所写出的句子虽然生动,但却没有多大功用。如果把他比作一位矫健的溜冰健将,把他的陈旧腐朽比作冰面,他总能在冰面上跳出优美并且繁杂的舞蹈。他如果没有这项才能的话,可能写出的文章会更好。但是爱默生既然名声传得非常远,读者们理所当然地想弄明白他为什么在文学界取得这么高的地位。我希望你读读他的《英国人的特性》。这本书的内容很详细,《论文集》使用的语言含混、疏松,没有太高深的思想,而它的语言却完全不同。这本书中的词语运用比他的其他著作更形象、更贴切,内容也更有意思。我觉得阅读这本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我觉得这不仅是我感兴趣的地方,也是读者最感兴趣的地方。基于这个原因,我不想依照年代顺序来介绍。为了不去一遍又一遍地强调,我先提前告诉大家,那些在某个或某些地方可读性很强的书籍才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不读这些书是一种损失,而每一个有教育基础的人,都有很大的收获,都能享受阅读。

爱默生远比梭罗重要。我是在很多年前认识爱默生的,第一次对爱默生有所了解是受了一位在莫斯科湖畔偶遇的金发女士的影响。当我们要走很长的路时,她总是把一卷爱默生的《论文集》带在身边。每一页至少有两三处被她用蓝色铅笔画了出来,那是令她感动的句子。她对我说,爱默生是她精神上的慰藉,从爱默生那儿得到的抚慰使她忘记了生活中遭遇到的挫折与痛苦。当我再次与这位妇人相遇的时候,是在多年后的夏威夷。她对我很友好,邀请我到她租住的度假屋里一起吃个午饭。本来就十分富有的她如今更是青云直上。她由于丈夫被授予爵位而成了一名贵妇人。她穿着一件卡洛特长裙(卡洛特姐妹是裙装制作商,在当时的巴黎很有名气)接待了我,脖上所戴项链高达五万英镑,脚上没有穿鞋子和袜子。她指着自己光着的脚对我说:“你瞧,我在这儿的生活很朴素。”她的大脚趾内侧因发炎有些肿胀,我看到这种情景情不自禁同情起她来。就在此时,她的中国管家手端鸡尾酒过来了,穿得如明朝皇帝一般。我问她还读不读爱默生,她从桌子上拿起一卷书,将它紧紧地抱在那个时候已经逐渐孱弱的怀抱里,对我说,无论要去什么地方,她依然会把一卷爱默生的《论文集》带在身上。她举起手冲着窗外碧蓝的大海挥了挥,手上戴满了珠宝。她告诉我说,是爱默生让她领略到太平洋的精神意义。不久前,她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终生都是爱默生的信徒。她把自己的游艇和图书馆留给了一个小白脸,她在垂暮之年的另一个慰藉就是那个小白脸。但是那个小白脸把游艇卖了,因为她没留下充足的钱来维护游艇。图书馆应该被那个小白脸给留了下来,因为二手书并不能卖很多钱。如果是这样,我只能希望他失去朋友的痛苦能从爱默生那里得到一丝安慰。

受篇幅所限,我只能稍微聊一下《俄勒冈小道》。帕克曼在那个地方旅行的时候是在不足一百年前,北美大草原上的千万头水牛与心怀恶意的印第安人都是那个时候的威胁。帕克曼是一个勇敢坚决的人,他能带着严肃的表情说笑话,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他创作出了一部有着宏伟主题的佳作,这部作品从开始到结束都非常精彩。优雅的缺失是这本书唯一的遗憾。

无论如何我都无法说明白什么是我所说的“美国特点”,这件事情太困难了,现在加上篇幅的限制,就更没法说明白了。在文学中所指的“美国特点”,应该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能把美国作品与其他国家的作品区分开,能把环境特征标记在一部作品上。马克·吐温在这一点上做出了表率。读者从他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读出了丰富而又正宗的美国特色。这是一部真真正正的佳作,其成就远在他其他作品之上。马克·吐温身为一位幽默大师,在某个时期受到了冷遇,因为当代的幽默往往会遭到学者们的鄙视。但是他的死亡使他摆脱了窘境,他现在已经成为被众人认定的美国文学泰斗。因此我不需要对他介绍太多,只需要说一件事。马克·吐温怀着庄重的态度进行文学创作(比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时候,写出的东西反而没什么价值,而他创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初衷只是为了展现给读者一个永恒的英雄形象,竟然写出了一部佳作。在美国方言写作领域,这本书是一个模型,对于现今最卓越、最具有美国特点的作家来说,我觉得它的影响依然很深远。写作风格的养成没必要只从17、18世纪的英国作家那里继承而来,它可以来自普通百姓平时生活中的谈话,这是马克·吐温告诉我们的道理。但是,请不要愚蠢地认为哈克贝利·费恩的话只是生活中的简单复制。有哪个小男孩没接受过教育,就把句子说得这样简练?就能这么贴切地运用修饰词?可能马克·吐温怕太口语化地运用第一人称进行创作会让文学很没面子,所以他选择了一种我们乐于接受的创作方法,读者们因此觉得小费恩说出的话非常真实。美国文学直到这个时候才摆脱了长久的束缚。《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汉小说,里面充满了千变万化的新颖构思,满含热忱与活气。在这个颇有名气的伟大流派中,它有充足的实力毫无愧色地与《吉尔·布拉斯》和《汤姆·琼斯》这两部佳作并列。马克·吐温在写最后几章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他描述了一个没什么意思的小笨蛋汤姆·索亚,如若不然,这将是一部完美的作品。

作家对社会时政的评价是他们最喜欢探究讨论的,他们也喜欢端详一番从这些作家的思想中提炼出来的哲理。这样做并没有错。但是他们好像并不注重作家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是否设计出了严谨的作品结构,有没有精美巧妙的情节,塑造人物性格时有没有新意。他们对作品的可读性避而不谈。我因此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些忧国忧民的评论家忽略了阅读的目的是获得快乐,没有考虑文学是一门艺术。

我们现在只有沃尔特·惠特曼还没有说。把他放到最后的原因是:我们终于从他的《草叶集》中发现了正宗的美国精神,这种精神没有受到欧洲的影响。《草叶集》这部作品有着非凡的意义。在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那些能够让人从中获得享受的书才是我要推荐给你的,所以我现在必须要告诉你,惠特曼的诗好的与坏的之间差别很大,很少有人像他这样。评论家把许多书都说得非常完美,我觉得这是它们受人追捧的原因。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美的,很多时候,为了获得优点,需要拿缺点作为代价。知道自己期望的是什么的读者反倒更好一些。不然,当他们察觉到自己与那些唱赞歌的人抱着不一样的观点时,就会埋怨自己。但是,他欣赏不了的部分其实本身的价值也并不大。惠特曼是这样一位作家,他刚开始写作就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他往往已经没什么可写了还在絮絮叨叨,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写作之路太平坦了,也可能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絮絮叨叨有了沉醉的感觉。你一定要认可这一点。惠特曼写出的诗,一部分套用了《圣经》里面有节奏的语句,一部分类似于17世纪的无韵诗,还有一部分模仿了俗气、不灵活又不动听的散文体。你也一定要认可这一点,这虽然是一些令人惋惜的缺点,但都是很容易就被忽略的小毛病。不管从哪一页翻开,《草叶集》这本书都可以让你读下去。读多长时间随你的便,累了就把书合上,下次想继续阅读的时候任意打开一页都可以。惠特曼写出来的句子纯洁又令人喜爱,能够让人的灵魂战栗,并且他经常迸发出灵感,这些灵感能神奇地令人感动。惠特曼这位诗人最令人精神奋发,关于这一点我无需说太多。他生命力很强,能灵敏地感应到生命的繁杂易变、热忱美好以及欢欣鼓舞。美国人能够慷慨地把这些特质当作正宗的美国味,并为之骄傲。平常的百姓也从他那里明白诗歌是什么东西;世人从他那里明白了,不一定只有月光中,残破的墙壁上或者惹上相思病的少女的苦闷里,才能产生出诗歌,邻里间、火车上、汽船中都可以产生出诗歌,工匠殷勤的劳动中,以及农妇平常的辛苦劳作里也可以产生出诗歌,生活中的每时每刻都可以产生出诗歌。简单地说,生活中任意一个角落里都有诗歌的存在。正如世人从华兹华斯那里所听到的,写诗的语言没必要是充满诗意的,生活中的只言片语一样可以。我们也从惠特曼那里了解到,诗歌的题材没必要在浪漫传说中发现,灵感可以来自于平常生活中的零星小事。从他的诗歌里,我们看到的是接受,而不是躲避。美国有辽阔的土地,有富足的物资,还有辉煌的前景,这些让每一个读了惠特曼诗歌的美国人都为之感动。我觉得美国文学之所以能够察觉到自己,是因为惠特曼的存在。他那颇为民主的诗满含男子气概,真实地召唤着一个簇新的国家,更像是国家文学的坚实基础。人们在欧洲博物馆里经常用一棵大树展示出耶西家族的族谱,用坚固硕大的树干来代表亚当,用树枝代表以色列十二族长和以色列王大卫。如果也用家族树谱的形式把美国文学谱写出来,那么树枝就可以用来代表欧·亨利、林·拉德纳、西奥多·德莱赛、辛克莱·刘易斯、薇拉·凯瑟、罗伯特·弗罗斯特、维切尔·林赛、尤金·奥尼尔和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而把出色的、无所惧怕的、创造力很强的沃尔特·惠特曼称作树干则名副其实。

他的《美国人》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这本小说有清晰明了的思路,有美妙的语言,可能还有一些华丽,比如书中说“离别”,而不是“离去”;说“归宅”,而不是“回家”;说“安歇”,而不是“睡觉”,但是我对这些并不反感,因为这些风韵只是那个时代的特点。这本小说有一个令人很奇怪的方面,那就是它讲了一个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为了给孩子找到一位母亲,克里斯托弗·纽曼希望与辛特拉夫人结婚,这样也能使她变成自己餐桌上优美高雅的装饰品。婚姻的决裂使得骄傲的他有了委屈、耻辱的感觉,但是这并没有伤害到他的心。这些人物没有栩栩如生的感觉,自大自负的男人和活成了点缀的女人。虽然美丽的辛特拉夫人既优美典雅又尊贵,但这个形象是很普遍的。这好像是作者读多了巴尔扎克模仿出来的一个角色,而没有那种栩栩如生的感觉。但是平凡的角色被巴尔扎克注入了不平凡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却做不到这一点,因此辛特拉夫人与粉脂盒上所印的图片并无本质区别。故事的主人公纽曼是个美国人,他开拓了西部,通过故事的时代背景,我们推测他应该是加入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行列。但是亨利·詹姆斯明显对这类人了解不多,因此他笔下的主人公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纽曼混杂在圣路易斯的赌场和旧金山的码头,怎么可能学得会这么有文化的说话方式?我觉得亨利·詹姆斯被他捉弄了。纽曼是哈佛大学的一名英语助教,尊贵的贝勒加德家族及时发现了这一点,因此取消了婚约,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纽曼通过经商而得来的财富。《美国人》尽管有很多不足之处,却仍然值得去阅读。亨利·詹姆斯有高超的讲故事的才能,他巧设悬念,把戏剧性场景处理得井井有条,这使得《美国人》从开始到结束都令读者欲罢不能。与侦探小说相比,这本小说的刺激程度并不低。这是一位颇有教养的雅致作家,给人一种亲切感,通过与他心灵的接触,你一定能体会到他的魅力。《美国人》这本书并不能称之为伟大,但是它的可读性很强。在六十年后仍然达到这个境界的小说并不多见。

人们读书的目的应该是享受。我觉得那些把读书当成任务的读者是缺乏智慧的。我认为生活里众多美好的事情当中,阅读是其中之一,它是一种享受,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能从我所推荐的书籍中获得感动,或者缺乏兴趣,或者并不开心,那还有什么理由接着往下读呢?我不敢把自己说成是美国文学史方面的专家,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我还是颇为自信地写出这篇文章。我清楚自己不能完全了解美国文学,所以在搜集材料阶段我看了几本权威的美国文学史。我想把最权威的评价拿来作为参考,对照自己的观点去发现有什么不同,然后考虑是否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观点。但是有一点让我很惊讶,文史家们关注的焦点,在我看来差不多都与文学没有什么关联。他们往往热衷于谈论某一位作家写作时盛行的社会情况,以及政治风气对这一作品有什么样的影响。他们的评论当然也是正确的。

我想再聊一聊艾米丽·狄金森。我认为她不该得到这么多的赞颂,说这样的话只怕会得罪许多美国人。大家称她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但是诗歌与国籍并没有什么关联,诗人不能被划分到任何一个国家里,而只属于上帝的子民。我们不会把荷马说成是一位伟大的希腊诗人,也不会把但丁说成是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否则就是对他们的贬低。所以,当我们评判诗歌的时候,不能让诗人的生活环境左右我们。艾米丽·狄金森不会因为经历了一段失败的爱情,然后过了多年的隐居生活而使诗歌更精彩;爱伦·坡也不会因为喜爱喝烈性酒,并且背叛朋友而使诗歌更差劲。艾米丽·狄金森的优秀作品都收录在诗选里面,所以想读她的书的人最好去看一下。这些诗选充分展现了她机灵、朴素的性格,以及她尖锐的本质(如果选择诗歌的时候不太小气,那么大多数诗选都可以变得内容丰富起来)。但是你会对艾米丽·狄金森的全集失望的。她的佳作建立在她自由歌唱的基础上。这些作品有着整齐、善变的韵律,词语在表达作者情感时用得很得体,故事讲述得也非常自然。但是,艾米丽·狄金森的佳作屈指可数。埃米琳·格兰杰福特遍。梭罗书中的主旨是说体验非常重要,但是他缺乏力量的情感让读者感受不到这一主旨。梭罗发现人的欲望如果被我们自己限制,那么使这些欲望获得满足并不需要太大代价。我们在很早的时候就明白这一点。霍桑说:“与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为伍,养成这样一个习惯,一个人的道德和精神健康都会受益匪浅。这种人会无视你的追求,而你又必须拥有一种能力,可以摆脱自己的世界去欣赏他。”作家们更应该把这句确切的话记在心里。

有一个观点我过去一直强调,现在我想再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