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的书写规则》标点符号的书写规则 - 人教版初中语文知识点总结 - 读趣百科

《标点符号的书写规则》标点符号的书写规则

横排文稿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

1、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占一个字位置,居左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2、问号、叹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占一个字位置,居左,不出现在一行之首。两个问号(或叹号)叠用时,占一个字位置;三个问号(或叹号)叠用时,占两个字位置;问号和叹号连用时,占一个字位置。

3、引号、括号、书名号中的两部分标在相应项目的两端,各占一个字位置。其中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4、破折号标在相应项目之间,占两个字位置,上下居中,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

5、省略号占两个字位置,两个省略号连用时占四个字位置并须单独占一行。省略号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

6、连接号中的短横线比汉字“一”略短,占半个字位置;一字线比汉字“一”略长,占一个字位置;浪纹线占一个字位置。连接号上下居中,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7、间隔号标在需要隔开的项目之间,占半个字位置,上下居中,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8、着重号和专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下边。

9、分隔号占半个字位置,不出现在一行之首或一行之末。

10、标点符号排在一行末尾时,若为全角字符则应占半角字符的宽度(即半个字位置),以使视觉效果更美观。

11、在实际编辑出版工作中,为排版美观、方便阅读等需要,或为避免某一小节最后一个汉字转行或出现在另外一页开头等情况(浪费版面及视觉效果差),可适当压缩标点符号所占用的空间。

竖排文稿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

1、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偏右。

2、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间隔号和分隔号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居中,上下方向排列。

3、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括号改用“︵”“︶”,标在相应项目的上下。

4、 竖排文稿中使用浪线式书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左侧。

5、着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右侧,专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左侧。

6、 横排文稿中关于某些标点不能居行首或行末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竖排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