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时期小脑的发育 - 蒙台梭利育儿全书 - 读趣百科

儿童时期小脑的发育

长到6个月时的儿童,小脑开始迅速发育,持续到14至15个月,然后发育速度逐渐放慢,直到4岁半时完成。实际上,这个时期的儿童同时进行两方面的发展,小脑和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还有行动器官的发育成熟。

一个发育正常的儿童,长到6个月时就能够坐起来,到9个月时就可以摸爬滚打,10个月左右就能够站立,12至13个月时开始迈步移动,到15个月时,平稳的走路已不成问题了。

与运动有关的神经系统,在学习行走的同时也发育成熟了,如脊柱神经就是在这时形成的。行走依靠脊柱神经将大脑的指令传达给腿部肌肉,如果脊柱神经不曾发育成熟,则传递受限。这对于控制肌肉非常重要,只有各种肌肉运动协调作用,行走过程才能完成。

我们认为,人类只有通过自由和丰富的环境经验,才能实现和完善自身的发展。这是基于对生命和自然的科学观察,基于客观事实得出的结论,而非一种时髦的理想主义理论。

此外,在这期间,婴儿颅骨上的缝隙也已长满,就算儿童不慎摔倒,也不会伤及大脑。

只有从环境中不断汲取经验,儿童才能得以充分发展。这个儿童汲取经验的过程,专家称之为“工作”,因为它是一种交互作用的过程。

通过对儿童发育的研究,人们相信只有在儿童身上,自由、独立和生命的真实意义才能被反映出来。自然是最公正、慷慨的赐予者,它按需分配给他们自由和独立。唯有在它的怀抱里,自由才会成为生命的法则。我们有理由认为,自然界起作用的方式势必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社会必须还给儿童全部的自由,使他们获得独立,使他们自身的能力得以正常发挥,是目前我们必须马上去做的事情,而不再是一个理论问题。

大人从不曾要求他们这样做,完全出于他们的自愿。他们如此强烈地希望获取经验,以至于总会遭到大人的阻止。这时的我们应该知道,自己阻止的不仅是儿童的行动,更是自然法则的实现,因为儿童的行为是为自然所支配的。

行走,是由一系列组织协调完成的,需得相关器官协调发展。所以在儿童的小脑、脊柱神经和骨骼发育成熟之前,父母不能教儿童走路。因为走路也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一旦违反自然发展规律,就会给儿童造成危害。所以,必须遵守自然法则。

这一步跨越之后,儿童还会要求更高层次的经验。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儿童喜欢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生存范围,不断地发展自己的独立性,他们总想随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个东西想要,那个玩具想要,愿意自己穿衣服,或者做一些奇怪的事。

任何一个器官一经形成,就要发挥它的作用。在现代术语中,器官的功能性工作被称为“环境经验”,如果没有获得这种经验,就代表器官发育不正常,或者发育不够完全。只有器官充分的实现了它的功能,才表示该器官已经发育完全。

当然,这里所说的独立和自由,与流行的观念不同,我们不能强加自己的想法给儿童。由于我们对自然缺乏真实的理解,不少人会怀疑,成人是否能给自由和独立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毫无疑问,目前人类对自由的理解存在很大分歧。

我们都明白,对儿童的成长,我们无法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假如我们认为教育就是帮助儿童发展,那么,我们就只能为他们获得的每一点进步而开心。尽管如此,我们对儿童的教育却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由于环境经验的缺失,可能会减缓儿童的发展,甚至会逆转正常的发展。

儿童会不停地说话,没人能够阻止他们,在他学会了语言之后,要说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最难办,让儿童保持沉默就是其中之一。儿童行走、说话的要求一旦被妨碍,就会束缚他们的发展,甚至变得畸形。

同样,如果我们试图阻止一个发育正常的儿童走路,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他的相应器官已经发育成熟,必定会发挥作用。用自然界的话语去理解,“创造”一词不仅意味着生成了什么,还意味着生成物所发挥的作用。

骨骼发育是行走必需的第三个因素。刚生下来的婴儿骨质很软,腿部还不能承受身体的重量,因此,骨骼硬化之后才能开始走路。

因此,儿童在获取行走能力后,独立性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他们要获得自身的独立和发展,就需要能自由发挥这些能力。心理研究表明,人的一切发展都不是必然的,都是有前提的,“所有个体行为都源自环境经验的影响”。

因此可以说,当儿童遵循自然规律,充分发展自身的时候,他也就实现了自由,而这种自由是一切生物生存的基础。

这样的话,儿童不断获取独立的发展目的是什么?这个目的来源于什么呢?这个目的就是——标志生命不断完善的个性。但是这个发展目的是自然界内的各种生物都具备的一种能力,都能够独自发挥作用,并非人类所独有。